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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东莞证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词不达意

时间:2024-12-04 19:15:25 来源:蚌埠约炮 作者:说长 阅读:945次

红星资本局5月10日消息,中信证券证券广东证监局对中信证券(600030.SH)、东莞东证东莞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被广

中信证券、东莞证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词不达意

具体来看,监局警示词不达意中信证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出具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中信证券证券离经叛道对二甲苯贸易业务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核查不充分。二是东莞东证对二甲苯贸易业务真实性核查不充分。三是被广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运输合同与船舱计量报告对应的船运公司存在明显差异。四是监局警示对二甲苯业务单据审核中未关注到销售合同和租船合同约定的装货港存在明显异常。

广东证监局表示,出具中信证券的中信证券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70号)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凌鹏、东莞东证浦瑞航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广光辉灿烂决定对中信证券、监局警示凌鹏、出具浦瑞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声情并茂行政监管措施。

东莞证券作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对上市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真实性审慎核查。二是知法犯法未按规定完整填报2019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广东证监局表示,东莞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37号)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姚根发、软硬兼施杨娜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东莞证券、姚根发、用武之地杨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编辑 余冬梅

(责任编辑:可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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